自1998年启动住房体制改革近20年之后,我国再行一次对住房体制展开深化改革。《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得知,被坊间称作二次房改的更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正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涉及部门展开更进一步的探寻。业内人士回应,从寄居有所居于的目标来看,此次改革重点在确保住房,未来将针对有所不同的确保对象,实施廉居和还乡两类确保住房制度。
目 标 调整住房结构构建寄居有所居据权威人士透漏,此次更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是为了已完成国家深化改革明确工作中对于房地产改革的决定,正由住建部改革发展司联合重新组建团队制订。在中国房地产发展到新的阶段后,总体供求平衡,但住房结构仍十分失衡。
上述权威人士回应,此次改革的目标是调整住房结构,使居民寄居有所居于。对于寄居有所居于的发展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回应,一个理想的住房目标应当是构建寄居有所居于,造就经济快速增长,增进社会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构建寄居有所居于,并不意味著每个人享有自有产权住房,而是居民家庭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是居住于几乎自有的住房,也可以居住于享有部分产权的住房,也可以同住不享有任何产权的住房。倪鹏飞说道。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指出,全世界住房发展目标的进化,基本分成四个阶段,是用数量和质量来确认的。
第一个阶段在住房较为紧绷的时候,目标是一户一房;第二个阶段是一人一间;第三个阶段是环境难受;第四个阶段是住房的现代化和智能化。目前中国房地产完结了紧缺时代,所以我们最少从平均值的角度早已构建了一户一房的目标,下一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应当是一人一间,或者说目标是住房质量更佳。此外,此次改革还将对房地产业展开新的定位。刘洪玉回应,前期明确提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由此带给了一些问题。
我们明确提出一个新的定位,房地产业是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第一最重要的是对民生的支柱起到,第二是对国民经济的支柱起到。一特立独行过度特别强调造就经济快速增长,而侧重解决问题民生,是房地产业发展定位的最重要改变。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前后,住建部即启动对二次房改的前期调研工作,由时任住建部副部长的齐骥联合,住房改革与发展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房确保司、公积金监管司、政策研究中心等调来人力,构成研究小组,对更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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